听一个好朋友说,我国新出来的相关的政策,主要是关于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制度的,我对他有一些了解,但不太清楚,所以问问你们。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强制决定:
(一) 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 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 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 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强制执行;
(四) 取缔、 关闭等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执行;
(五) 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决定。
专业解答重大的行政处罚需要报送上一级备案的,所谓的重大行政处罚指是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说行政罚款数额较大的这些行政处罚都需要将行政处罚的决定报送至上一级的机关部门的,报送备案的机关也要进行配合。
专业解答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的名义依法作出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行政处罚。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指导、审查和报送工作,并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存档等。
专业解答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是根据其他行政法规制定的适宜于我国目前社会实际的法律规范,对于这些需要被判处重大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备案,则会对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故而对于民事主体,建议遵守既定的法律规范,不要实施违法行为。
专业解答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备案审查:1、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个人在500元以上的,单位在1000元以上的。2、对经营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在20000元以上的。3、拆除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个人在50平方米以上,单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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