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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债务股东要怎样承担

刘** 重庆-巴南区 公司债务咨询 2025.07.17 15:02:27 376人阅读

公司倒闭债务股东要怎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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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界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是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要是股东出现了这些状况,就得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没有缴足出资、偷偷把出资抽走、乱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从而损害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等。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就得靠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去还债务。先是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款、普通债权。股东在完成出资义务后,一般不用再拿个人财产去还公司债务。不过上面说的那些特殊情况不在此列。要留意,具体问题得依据公司实际情形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定。比如说,股东是不是真没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的证据够不够,有没有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等,都得综合起来看,才能准确判断股东到底需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5-07-17 22:1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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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是以其认购的股份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然而,要是股东出现这些情况,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像没有足额缴纳应出的资金、私自抽回已缴纳的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享有的有限责任,从而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等。

当公司步入破产程序后,会按照法定的顺序,用破产财产来清偿债务。首先要清偿的是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及税款、普通债权。股东在履行完出资义务之后,一般不用再额外拿出个人财产去偿还公司债务。不过,上述那些特殊情况不在此列。需要留意的是,具体问题得依据公司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定。

2025-07-17 20:4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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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度,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按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担责。

要是股东出现这些情况,就得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没缴够出资、抽回出资、乱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等。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用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还债。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款、普通债权。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一般不用再拿个人财产还公司债务。不过上述特殊情况除外。要注意,具体问题得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综合判断。

2025-07-17 20:0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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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其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担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其认购股份对公司担责。

要是股东有这些情况,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没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偿债。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普通债权。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一般不用再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但上述特殊情况除外。要注意,具体问题得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综合判断。

2025-07-17 18:5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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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界限,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是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要是股东出现了没有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从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情况,那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用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去清偿债务。先是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普通债权。股东在完成出资义务后,正常情况下不用再额外用个人财产去偿还公司债务。不过要是出现了前面说的那些特殊情况就不一样了。要知道,具体问题得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比如说,有股东明明没足额缴纳出资,那在公司债务清偿的时候,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再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那也得对公司债务负责。所以一定要重视这些情况,根据实际去分析判断。

2025-07-17 17:01:42 回复

对于公司倒闭股东需承担哪些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法人的有限责任与法人的破产制度紧密相连。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破产是法人有限责任的必然结果,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可见,企业只有在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以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才消灭,所以在法人人格消灭前的破产或清算,以法人财产来承担的也是一种法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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