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财物并为他人谋利,受贿行为完成即构成受贿罪,即便退还也可能犯罪。
2.有两种及时退还或上交情况不算受贿:因自身或关联人、事被查而掩饰犯罪;收受财物后马上退还,体现无受贿故意。
3.受贿后长时间未退,因怕被发现才退还,仍认定受贿,但退还情节量刑时可从轻。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要结合退还时间和原因。
结论:
收受贿赂退还后仍可能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具体退还时间、原因等判断。
法律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行为即完成,构成受贿罪。若及时退还或上交,存在两种不认定为受贿的情况:一是因自身或关联人、事被查处而退还或上交以掩饰犯罪;二是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及时”表明无受贿故意。若受贿后长时间未退还,在可能被发现时才退还,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但退还情节在量刑时会从轻考量。这意味着收受贿赂退还后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退还时间、原因等具体情况判断。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或有相关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收受贿赂退还后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利,受贿行为完成即构成受贿罪。
存在两种及时退还或上交不认定为受贿的情况:一是因自身或关联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上交;二是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上交,“及时”表明无受贿故意。若受贿后长时间未退还,因可能被发现才退还,不影响受贿罪认定,但退还情节量刑时可从轻考量。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国家工作人员应坚守廉洁自律,杜绝受贿行为。
2.一旦收受财物,应及时退还或上交,避免构成犯罪。
3.司法机关在认定时要综合考量退还时间、原因等因素,确保量刑公正。
法律分析: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行为完成即构成受贿罪。即使之后退还,也不能改变受贿行为已构成犯罪这一事实。
(2)存在两种退还或上交财物不认定为受贿的情况。其一,因自身或关联人、事被查处而退还,是为掩饰犯罪;其二,及时退还或上交,表明无受贿故意。
(3)若受贿后长时间未退还,因可能被发现才退还,虽不影响受贿罪认定,但退还情节在量刑时可从轻考量。收受贿赂退还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退还时间、原因等具体情况判断。
提醒: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杜绝收受贿赂行为。若不慎收受,应及时退还或上交,避免陷入法律风险。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拒绝收受他人财物,避免陷入受贿风险。若不慎收受,要判断自身是否有受贿故意,若没有应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
(二)如果自身或与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此时退还或上交财物不能作为不认定受贿的理由,所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试图掩饰犯罪。
(三)若长时间未退还财物,后期因可能被发现才退还,虽然仍构成受贿罪,但退还行为可保留证据,在量刑时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刑法,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三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受贿罪。受贿金额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公职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违规收取回扣、手续费并占为己有的,也将被视为受贿行为,按照受贿罪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怎么判刑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刑法第385条规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才能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行为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无论是否真的帮他人谋利,均构成受贿罪。
专业解答一种意见认为,上述情况属于受贿既遂后的赃物的处置问题,应认定为受贿罪,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另一种意见认为,只要行为人在案发前退还财物,可不以犯罪处理。
专业解答可以构成受贿罪,条件是收受贿赂的人符合规定的主体,收受的数额较大,收受贿赂时没有当场拒收,有主观故意,事后怕承担法律后果而上交的,不影响受贿罪的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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