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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后又退回算受贿吗

收受贿赂并将其退回之后,是否仍然被认为是受贿行为,这需要考虑到特定的情境和具体情况。通常而言,受贿行为一旦发生并且实现了目的,即便随后有部分或全部的退回行动,也不能改变受贿的性质和定性。原因在于,受贿行为已经完成,所涉及到的财物或者利益交换已经生效,即使退回也仅仅被视作是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中,例如在收到贿赂后能够立即、主动地退回,而且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求任何利益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也许并不构成受贿罪。然而所有的判别都应该基于具体的事实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来做出。
最新修订: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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