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一)在亲友圈内集资,要严格控制集资对象范围,确保仅针对亲友等特定对象,不将范围扩大到不特定公众。
(二)避免进行公开宣传,不要通过网络、媒体等公开渠道宣传集资事项。
(三)对于亲友是否会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要保持警惕,若发现这种情况应及时制止,不能放任不管。
法律依据: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1.亲友圈内集资不一定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未获金融管理部门许可,违反金融规定,以还本付息等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资的行为。
2.若仅针对亲友等特定对象集资,且未公开宣传,通常不算非法集资。
3.若在亲友圈集资时公开宣传,范围扩大到不特定公众,或放任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资,可能构成非法集资。判定关键看是否针对不特定对象、有无公开宣传和承诺回报。
结论:
亲友圈内集资不一定构成非法集资,判定关键在于是否针对不特定对象、有无公开宣传及承诺回报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非法集资是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若集资仅在亲友等特定对象范围内,且未公开宣传,通常不认定为非法集资。然而,若在亲友圈集资时进行公开宣传,使集资范围扩大到不特定公众,或明知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却放任不管,就可能构成非法集资。法律重视集资对象的特定性、宣传方式和回报承诺等要素。如果大家对集资行为是否合法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把握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1.亲友圈内集资不一定构成非法集资,判断的关键在于是否针对不特定对象、有无公开宣传及承诺回报等因素。非法集资是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许诺回报的行为。
2.若集资仅面向亲友等特定对象且未公开宣传,通常不认定为非法集资。但要是在亲友圈集资时,进行公开宣传让集资范围扩大到不特定公众,或对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持放任态度,就可能构成非法集资。
3.为避免非法集资风险,集资者需明确集资对象范围,严格限制在特定亲友内,杜绝公开宣传行为,不随意向他人承诺过高回报。同时,要密切关注亲友的集资行为,防止其扩大到不特定对象。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朋友圈内集资到底是不是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帮亲戚朋友理财一般不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专业解答“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认定非法集资的必要条件。有的人员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而是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种情形之下,由于集资对象具有特定性,限定于亲友圈或者单位内部人员等有限范围之内,不是“社会公众”,因此不符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
律师解析 看情况: 一、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亲戚朋友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则属于非法集资;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