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的儿子因为违法犯罪,并公安局抓捕,并且被拘留了,我舅舅他们想见见我表哥,但是警察不允许。问一下治安拘留案件律师会见可以见当事人吗?
律师完全可以会见,嫌疑人一被羁押,治安拘留案件律师会见除了特定的犯罪需要经侦查机关同意,你这个罪名依法不属于需要侦查机关同意的情形。第二,案件依法移送检察院后律师就可以阅卷了。四月份的案子,案件不是特别复杂的话,现在应该早到检察院了,到了检察院律师就可以阅卷可以复印卷宗了。第三,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了解嫌疑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如果有必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所以,尽快委托
2018-03-22 12:45:17 回复
行政拘留的当事人,不能会见的,也没有必要会见,几天后就会出来。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治安拘留案件律师会见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凭借治安拘留案件律师委托书是可以会见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可以会见被拘留人,却没有提及律师,公安机关正是以此为由拒绝了律师的会见。依据现行《律师法》,律师有权“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有权“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可以暂缓执行。这里面完全没有提到律师。这样,律师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很无奈。随着《拘留所条例》2012年4月1日的实施,为律师会见被拘留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也就是说,律师可以去拘留所会见,只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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