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闺蜜在一家公司实习,试用期都过了可是不符合录用条件,我想了解一下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可以吗,谢谢。
.如果文凭和工作经历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如同楼上所讲.辞退的理由不充分,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了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种情况。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却是有前提的,即: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解除不是随随便便的,毫无根据的。因此,如果单位不能够提供所谓的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详细具体的根据,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原则)若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还需要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你好,你咨询的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可以吗,这个如果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