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条件**:此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不包含在内。
2.**主观方面**:故意为之,也就是明知行为会破坏单位管理秩序和廉洁制度,仍追求该结果。
3.**客观行为**:利用职务便利索财或非法受财为他人谋利且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是利用职权等便利;“为他人谋利”承诺、实施、实现任一阶段满足即可。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回扣等归个人所有也按此罪论,数额按司法解释判断。
结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需从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判断,数额依相关司法解释确定。
法律解析:
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主体限定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含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需为故意,即明知行为会破坏单位正常管理秩序和廉洁制度仍为之。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且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指利用职权或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包含承诺、实施、实现三个阶段之一即可。另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按此罪处理。数额标准需参照相关司法解释来判断。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或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要综合主体、主观和客观多方面因素。主体限定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排除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需故意为之,明知行为会破坏单位正常管理秩序和廉洁制度仍追求结果。
2.客观方面,一是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且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涵盖职权及与职务相关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包含承诺、实施和实现任一阶段。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也按此罪论处,数额标准依司法解释判断。
3.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机关应准确把握各认定要素,严格审查主体身份、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加强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和运用,确保准确判断数额标准。同时,企业等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此类犯罪发生。
法律分析:
(1)主体方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限定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国家工作人员排除在外。这明确了该罪名的适用范围,只有符合此主体条件的人员才可能构成此罪。
(2)主观方面,要求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公司、企业等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廉洁制度造成破坏,却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体现了其主观上的过错。
(3)客观方面,一是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涵盖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在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中具备其一即可。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按此罪论处。数额标准需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来判断。
提醒:
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应廉洁从业,避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不同案情涉及的法律判断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确认主体身份,判断是否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若为国家工作人员则不符合该罪主体要求。
(二)分析主观方面,看行为人是否故意实施相关行为,即是否明知行为会破坏单位正常管理秩序和廉洁制度,还追求结果发生。
(三)考察客观行为,查看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同时注意在经济往来中,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情况。数额标准参考相关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