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中公司当庭拿出证据不必慌张。关键在于冷静应对,按规则处理。
1.确定关联性: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判断该证据与对方主张有无关联。明确证据是否能支撑对方诉求。
2.关注逾期举证:若该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公司未提交,属逾期举证,可向仲裁庭提出异议。仲裁庭会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
3.有效质证:对当庭出示的证据有权质证,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查看是否有伪造、篡改判断真实性;审查取得方式判断合法性;分析能否证明公司主张判断关联性。经有效质证削弱证据对公司主张的证明力,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规则,面对公司当庭拿出的证据,首要之事是明确其与对方主张有无关联。关联紧密与否,直接影响案件走向。
(2)若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公司并未提交,那么这属于逾期举证。此时可向仲裁庭提出异议,仲裁庭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这是对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
(3)作为当事人,对于当庭出示的证据享有质证权利。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维度审查判断证据。真实性关注证据有无伪造篡改;合法性看证据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关联性分析证据能否证明公司所主张事实。通过有效质证削弱证据证明力。
提醒:
仲裁中遇到公司当庭举证别慌乱,按规则确定关联性,及时对逾期举证提异议,认真质证维护自身权益。
(一)冷静分析证据关联性
确定公司当庭拿出的证据和其主张之间有无紧密联系,要是没关联,就对自己有利。
(二)关注证据是否逾期
如果该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公司没提交,就属于逾期举证,要及时向仲裁庭提出异议,让仲裁庭决定是否采纳。
(三)认真做好质证工作
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仔细审查判断证据。像检查证据有无伪造篡改判断真实性,看取得方式合不合法考量合法性,分析能否证明公司主张事实确定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仲裁时公司当庭拿证据别慌。按“谁主张,谁举证”,先看证据和对方主张有无关联。要是在举证期公司没交,属逾期举证,可向仲裁庭提异议,仲裁庭决定是否采纳。
对当庭证据您能质证。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像查有无伪造判断真实性,看取得方式合不合法考量合法性,分析能否证明公司主张判断关联性,借此维权。
结论:
在仲裁中公司当庭拿出证据不用慌,可依法应对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解析:
在仲裁程序里,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公司当庭出示证据,首先要确定其与对方主张有无关联。要是该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公司未提交,属于逾期举证,此时可向仲裁庭提出异议,仲裁庭会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对于当庭出示的证据,当事人有权质证,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审查。像检查有无伪造篡改判断真实性,看取得方式是否合法考量合法性,分析能否证明公司主张判断关联性。有效质证能削弱证据对公司主张的证明力。如果在仲裁过程中遇到证据方面的困惑,或是对自身权益把握不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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