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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出所案件侦查流程是先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到了不能终结,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遇到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情况,上述期限满了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
(四)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延长期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五)发现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六)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5-06-28 19: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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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派出所办理的案件常规流程是先由公安机关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
(2)当案情复杂、期限届满无法终结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对于特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如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等,在上述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延长两个月。
(4)若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还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
(5)若发现另有重要罪行,侦查羁押期限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算。
提醒: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有严格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要关注期限合法性,若期限不合理可咨询律师维护权益。
2025-06-28 18:5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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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派出所办理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延长,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期限,身份不明的自查清身份起算。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派出所办理的案件先由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二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特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如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二个月。若发现另有重要罪行,侦查羁押期限自发现之日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算。如果您在案件侦查期限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帮助。
2025-06-28 18:2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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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所案件一般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延长期限届满仍未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二个月。
3.若发现另有重要罪行,自发现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对身份不明者,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算。
建议公安机关提高侦查效率,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检察院严格审查延长申请,避免不必要的延长。同时,加快对身份不明者身份的查明工作,保障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2025-06-28 16:4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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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所案件先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犯罪嫌疑人被捕后,侦查羁押期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到期未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一个月。
2.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到期未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延长期满仍未结,还能再延两个月。
3.发现新重要罪行,从发现日起重新算期限。身份不明的,从查清身份日起算侦查羁押期。
2025-06-28 16:03: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