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号上班受伤,只是去医院检查,诊断证明下肢韧带损伤,12月26号去上班,上了二十天班,接着休息了十来天,2025年2月10号,住院治疗。能认定工伤吗?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个案件确实存在认定工伤的可能性,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几个关键点:首先,从时间线上看,虽然受伤后继续工作了20天,但之后又因伤情加重而住院治疗,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可以考虑工伤认定的。关键在于要证明住院治疗与最初的工作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次,您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受伤当天的就医记录和诊断证明要保存好,这是证明伤情起源的重要证据;
2. 后续住院的病历资料要明确记载与最初受伤的关联性,最好让医生在病历中写明伤情发展过程;
3. 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您确实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证据也很重要。建议尽快做两件事:一是让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您本人或家属可以在1年内申请);二是尽快收集整理所有就医记录和工作证明。如果伤情确实与工作有关,即使存在间隔期,只要证据充分,还是很有希望认定为工伤的。需要提醒的是,各地工伤认定标准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果遇到困难,建议带着完整材料当面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
律师解析 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工资发放时间根据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同而不同,可以在本月发放本月的工资,也可以是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工资的计算期间与会计期间应当是一致的,即每月工资计算期间为某月1日至某月月底,按实际公历日历天数计算。具体工资发放时间受单位经济条件及会计核算速度的影响,有早有晚。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按月及时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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