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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刘* 重庆-石柱县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6.23 17:54:20 449人阅读

监外执行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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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和交付执行后所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罪犯提交的证明材料需能体现自身存在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如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等,同时需提供居住地相关证明,为社区矫正地点提供依据。
(2)交付执行后,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送的材料除包含证明符合监外执行情形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有能反映罪犯改造表现的材料,如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以综合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提醒:
申请监外执行时要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不同案情所需材料和适用条件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6-23 22: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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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执行前,罪犯应准备能证明符合监外执行情形的材料,像病情诊断、妊娠检查证明等,同时准备好居住地相关证明以确定社区矫正地点。
(二)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准备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并报送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证明材料、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能反映改造表现且证明符合法定条件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025-06-23 21:4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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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分两个阶段,各有要求:
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是否监外执行。罪犯要提供病情诊断、妊娠检查等证明,以证明确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处于怀孕、哺乳婴儿状态;还要提供居住地证明,确定社区矫正地点。

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送材料有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病情等证明材料,以及能体现罪犯改造表现的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要能证明其符合法定条件。

2025-06-23 21:3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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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外执行分交付执行前和交付执行后,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罪犯提交病情、妊娠证明及居住地证明;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送审批表、证明材料、评审鉴定表等。
法律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监外执行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让法院能依据罪犯提供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等证明,判断是否存在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怀孕、哺乳等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同时居住地证明用于确定社区矫正地点。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并报送多种材料,其中能反映罪犯改造表现的材料有助于综合判断罪犯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若对监外执行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等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06-23 20:1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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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外执行分交付执行前和交付执行后两个阶段,不同阶段的决定主体和所需材料不同。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
2.交付执行前,罪犯要提交病情诊断、妊娠检查证明等能证明符合监外执行情形的材料,以及居住地相关证明确定社区矫正地点。这有助于法院准确判断是否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及确定执行地点。
3.交付执行后,报送的材料除证明符合监外执行情形的材料外,还有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反映改造表现的材料。这些材料能全面证明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建议:罪犯和相关机构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及时按要求准备和报送,以保障监外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2025-06-23 18:50:55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二、监外执行注意事项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办理监外执行需要交罚金。罚金的多少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按照当地的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监外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罚金的缴纳,按照判决书的规定,与是否监外执行无关。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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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5 23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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