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开发商故意隐瞒重大不利因素,像房屋质量严重有问题、周边有大型垃圾处理场等,影响居住且违背购房意愿,购房者能按欺诈规定撤销合同退房。
2.若不利因素不重大,不影响房屋使用和合同目的,通常不能因未告知退房。可先和开发商协商补偿,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撤销合同。
1.未告知不利因素能否退房取决于不利因素的性质。若开发商故意隐瞒重大不利因素,像房屋严重质量问题、周边有大型垃圾处理场等,影响居住且违背购房者意愿,购房者可依据法律中欺诈规定,主张撤销购房合同退房。
2.若不利因素不重大,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合同目的实现,通常不能因未告知而退房。
3.对于非重大不利因素情况,建议购房者先和开发商协商补偿损失。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而遇到重大不利因素时,购房者应及时收集开发商隐瞒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结论:
未告知不利因素能否退房要看不利因素是否重大,重大不利因素可主张撤销合同退房,非重大不利因素一般不能直接退房,可协商补偿或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关于欺诈的规定,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重大不利因素,像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附近有大型垃圾处理场等,这些情况影响购房者居住且违背其购房意愿,购房者有权主张撤销购房合同并退房。而当不利因素并非重大,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合同目的实现时,通常不能仅因未告知就退房。此时购房者可先和开发商协商要求补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若在购房过程中遇到未告知不利因素的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若开发商故意隐瞒重大不利因素影响居住且违背购房意愿,可依据合同编中欺诈规定,主张撤销购房合同退房。
(二)若不利因素不重大,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合同目的,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补偿损失。
(三)协商无果,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律师解析 看具体情况定。 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相关情况,存在欺诈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并返还相关费用。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