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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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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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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往来中行贿如何认定

张** 湖南-长沙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5.06.15 13:02:10 357人阅读

经济往来中行贿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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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经济往来中判断是否构成行贿,要先确定是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获取的利益。
(二)注意给予财物的行为表现,直接送钱物或通过交易形式变相行贿都可能构成行贿。
(三)若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按行贿论处,要清楚国家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等。
(四)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贿且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关注行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行贿罪。
(六)因被勒索给予财物且未获得不正当利益,不认定为行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025-06-15 16:3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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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往来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是关键,不正当利益指违法违规获得的利益。

2.给予财物方式多样,直接送钱物或通过高价买、低价卖变相行贿。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按行贿论处,主观需故意。

4.行贿数额达标构成犯罪,但被勒索且未获不正当利益不算行贿。

2025-06-15 16:1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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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经济往来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财物、违反规定给回扣手续费且主观故意,数额达标构成行贿罪,被勒索未获不正当利益则不认定。
法律解析:
在经济往来中认定行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核心,它指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等获取的利益。给予财物方式多样,直接送钱物或通过交易变相行贿都算。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也按行贿处理,这里的国家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等。主观故意也是必要条件,即明知自己行为是行贿且为不正当利益。行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构成行贿罪。不过,若因被勒索给予财物且未获得不正当利益,不认定为行贿。如果在经济往来中遇到与行贿相关的复杂情况,难以判断自身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而陷入法律风险。

2025-06-15 15:0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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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往来中行贿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关键在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获取的利益。同时要有给予财物的行为,包括直接送钱物或通过交易变相行贿。
2.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按行贿论处,主观上需有故意。行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构成行贿罪。
3.解决措施和建议:个人和企业应加强法律学习,明确行贿行为界限,杜绝不正当利益追求。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行贿行为严肃查处。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形成良好社会风气。若因被勒索给予财物且未获不正当利益,应及时留存证据自证。

2025-06-15 13:3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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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认定的核心。不正当利益是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获取的利益,这是判断行贿的重要前提。
(2)给予财物的行为形式多样,既可以是直接送钱送物,也能通过交易形式,比如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买或低价卖商品来变相行贿。
(3)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也被视为行贿。这里的国家规定包含法律、行政法规等。
(4)主观故意是必要条件,即行为人要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行贿且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5)行贿数额影响定罪,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行贿罪。不过,若因被勒索给予财物且未获得不正当利益,则不认定为行贿。

提醒:经济往来中要注意行为的合法性,避免为不正当利益给予财物。若对自身行为是否构成行贿存疑,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15 13:13:32 回复

怎样界定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馈赠发生之后仍保持和发展这种关系;而贿赂则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且随贿赂目的得逞后而逐渐淡化。(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而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而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而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而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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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1 119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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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2 165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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