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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存在质量瑕疵可以退房维权吗

王** 湖北-仙桃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6.07 11:22:00 490人阅读

购房时存在质量瑕疵可以退房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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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质量问题:像门窗密封差、墙皮局部脱落这类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瑕疵,通常不能退房,但可要求开发商维修、赔偿损失。

2.严重质量问题: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即可以退房维权。

3.证据保留:购房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找专业机构检测,保障自身权益。

2025-06-07 18: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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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房屋存在质量瑕疵能否退房维权要视情况而定。一般质量问题如门窗密封不严、局部墙皮脱落等,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通常不能退房,不过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严重质量问题,像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交付后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即可以退房维权。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购房者应做到:
1.保留好与房屋质量相关的证据,如照片、维修记录等。
2.当对房屋质量有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3.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2025-06-07 16:1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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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购房时房屋存在质量瑕疵能否退房要分情况,一般质量问题不能退房但可要求开发商担责,严重质量问题则可退房并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像门窗密封不严、局部墙皮脱落这类不影响房屋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不满足退房条件,不过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当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后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以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时,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即可以退房维权。所以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专业机构检测。如果大家在购房遇到质量问题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07 14:3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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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质量问题:像门窗密封不严、局部墙皮脱落这类不影响房屋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购房者不能直接退房,但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若因质量问题产生损失,开发商也需进行赔偿。
(2)严重质量问题: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以及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并退房。
(3)证据保留:购房者要保留好与房屋质量问题相关的证据,必要时借助专业机构检测,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应先明确问题严重程度再决定维权方式。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07 14:1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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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质量问题,如门窗密封不严、局部墙皮脱落等,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不能退房,但可要求开发商维修、赔偿损失。

(二)严重质量问题,像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交付后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即可以退房。

(三)购房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找专业机构检测,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06-07 13:07:2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精装修商品房质量存瑕疵滕先生于2013年6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选购了一套面积为270平方米的精装修商品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于2013年8月15日交付房屋使用,并就精装修部分通过附件的形式约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2013年7月初,滕先生和工作人员对其购买的房屋进行查看。在此过程中,滕先生发现其房屋内几个房间理石地面、卫生间、厨房地面的理石不平整且个别理石有裂纹迹象等其他装修质量瑕疵问题非常严重。看房后发现存在的诸多装修问题让腾先生十分上火。于是腾先生遂与开发商工作人员协商要求对以上发现的装修质量问题签订了整改计划,约定于2013年7月31日以上问题必须全部解决。时至7月31日止,滕先生再次联系开发商时,并没有获得整改后的房屋,而此时腾先生购买的家具已基本到货但因房屋不能交付而无法存放。滕先生遂提出退房,但开发商的意见是其销售的商品房没有出现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情形,根本没有达到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不可能为滕先生退房,而是继续整改并催促滕先生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剩余房款,而滕先生以交房时装修质量存在问题且已过交房日期仍未实际入住使用而提出抗辩,直至2014年2月15日才领取新房钥匙,滕先生就迟延交付期间所产生的损失与开发商协商无果,诉至要求开发商支付因迟延交付房屋而产生的损失。二、因精装修部分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而构成延期交房精装修引发的法律纠纷,可能导致开发商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从侵权角度看,如室内环境污染致人身体损害,开发商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可能产生的精神损失。从违约角度看,交付的房屋精装修工程部分不符合质量要求,开发商要承担整改与赔偿的责任延期交房,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种情况下,除出卖人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免责事由,都应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实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房屋虽按约定时间交付,但因为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购房人认为整改期间应当属于延迟交付,而开发商认为整改是在正常交付基础之上进行的,不存在延迟交付责任。但我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来看,“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笔者认为,此条款中的“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不仅单纯地指因装修质量存在瑕疵、缺陷而产生的返工费、维修费等直接经济损失,更应包括因维修整改导致延长交房期限而给购房者造成的实际或潜在的迟延交付损失,明确了开发商应对此情形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1、主张减少价款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价款的减少数额应依标的物的瑕疵状况而定,原则上应为有瑕疵标的物的实价与无瑕疵之物的买价的差额。2、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出卖人可规定相当期限,催告买受人于该期限内作出是否解除合同的表示。买受人于出卖人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解除合同表示的,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2)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3)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4)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以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3、请求更换、修理,或者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标的物属于种类物的,买受人亦可要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瑕疵的替代物。4、主张损害赔偿标的物缺乏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或者出卖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买受人因标的物瑕疵或者缺乏品质而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1、主张减少价款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价款的减少数额应依标的物的瑕疵状况而定,原则上应为有瑕疵标的物的实价与无瑕疵之物的买价的差额。2、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出卖人可规定相当期限,催告买受人于该期限内作出是否解除合同的表示。买受人于出卖人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解除合同表示的,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2)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3)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4)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以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3、请求更换、修理,或者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标的物属于种类物的,买受人亦可要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瑕疵的替代物。4、主张损害赔偿标的物缺乏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或者出卖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买受人因标的物瑕疵或者缺乏品质而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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