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被转移的财产是可以要回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06-04 07:53:15 回复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追回的,但是也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
2025-06-04 06:0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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