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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异议分两类,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出时间不同。
2.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异议,要在执行程序开始到终结这段时间内进行。
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异议,要在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提出;若执行标的被当事人受让,则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4.当事人要留意不同类型异议的提出时间,在法定期限内提异议,逾期法院可能不受理。
2025-06-02 09: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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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分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二者提出时间要求不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需在执行程序从开始到终结的期间内进行。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若执行标的非由当事人受让,要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提出;若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则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应严格遵守不同类型执行异议的时间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执行开始后要密切关注执行进展,及时提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2.案外人需明确执行标的受让情况,依据不同情形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3.若不确定提出时间,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06-02 08:2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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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执行异议分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二者提出时间不同,当事人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异议保障权益,逾期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需在执行过程即从执行程序开始到终结的期间提出。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要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提出,若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则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明确不同类型执行异议的提出时间要求十分重要,这关乎当事人能否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法院很可能不会受理该异议申请。所以,当事人在面对执行相关问题时,务必留意时间限制。若对执行异议的时间、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06-02 08:1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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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执行异议分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二者提出时间不同。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需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也就是执行程序从开始到终结的期间。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要在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提出。若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则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提醒:当事人务必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提出执行异议,逾期提出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咨询以准确把握时机。
2025-06-02 06:2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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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若要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需在执行程序开始到终结的期间内进行,密切关注执行进程,及时提出异议。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要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提出;若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则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避免错过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2025-06-02 05:09: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