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年 月 日到本单位工作,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职期间担任
职务。因合同到期(本人辞职、违规违纪、协商解除、其他原因)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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