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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商不付尾款承担什么责任

吕** 重庆-江津区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05.26 05:42:40 489人阅读

车商不付尾款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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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车商不付尾款构成违约,需担责,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车商不付尾款属于违约行为,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车商要按约定支付;未约定时,受损方可要求其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涵盖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范围。受损方可先和车商协商支付尾款及承担责任,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合同、交付车辆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车商支付尾款和承担违约责任。若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5-26 12: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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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商不付尾款属违约,需担责。合同有违约金约定的,按约支付;无约定的,受损方要求赔偿损失,额度相当于违约损失,含履行合同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2.受损方可先与车商协商付尾款及担责。协商无果,收集合同、交车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车商付尾款并担责。

2025-05-26 10:2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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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商不付尾款属违约行为,需担责。若合同约定违约金,车商应按约支付;未约定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违约损失,赔偿额涵盖履行合同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受损方先和车商协商,提出支付尾款与担责要求。
协商无果,收集合同、交付车辆凭证等证据。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商支付尾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5-05-26 09:4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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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车商不付尾款,首先要查看合同是否约定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约定则要求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损失,含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二)与车商积极协商,明确提出支付尾款及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
(三)协商无果后,收集合同、交付车辆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商支付尾款和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05-26 08:5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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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车商不付尾款属于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车商需按照约定支付,这体现了合同的约定优先原则,保障了合同双方约定的效力。
(2)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受损方有权要求车商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不仅包含实际损失,还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有一定限制,即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受损方可以先尝试与车商协商解决,要求其支付尾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协商是较为便捷和低成本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受损方需收集合同、交付车辆凭证等相关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在与车商交易时应明确合同条款,发生纠纷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5-26 07:26:0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买卖合同尾款支付如何协商问题解答如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可以参照下列内容:一、违约金数额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二、可否主张全额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三、是否必须按约定执行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我国在关于顾客在商场受伤这一情形中,大多数的时候采用侵权责任法来解决这样的问题,商场作为公共购物场所,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如果因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摔倒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顾客垫付的医药费就应该让商场来承担。但是如果一个成年人在商场受到伤害,其自身也应尽到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故其本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中的相关知识各科在商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也就是商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三、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商场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四、人身损害的医疗费怎么计算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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