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费是法定义务。在职工入职参保但未缴费时发生工伤,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担责。
(2)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涵盖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3)若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共同支付。
提醒: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工伤发生时承担过重经济负担。职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具体权益。
(一)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费,避免出现参保未缴费情况,从源头上降低风险。
(二)若已出现参保未缴费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
(三)用人单位应尽快补缴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之后新发生的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共同支付,以减轻自身负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1.职工入职后,单位有义务为其办工伤保险并缴费。
2.若已参保但未缴费,职工在此期间工伤,单位要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费用,像医疗康复费、住院伙食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等。
3.单位补缴保费和滞纳金后,新费用由基金和单位按规定共付。
4.这种情况下,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结论:
入职参保但未缴费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解析:
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费。即便已参保却未缴费,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都需由其承担。在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共同支付。这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如果遇到类似工伤且用人单位担责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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