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应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原裁判文书、申请再审的材料以及新发现的能证明原判决、裁定有误的证据等,用以支持申请抗诉。
(二)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撰写抗诉申请书,清晰阐述申请抗诉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三)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省级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审查。在等待过程中,保持与检察院的沟通,及时了解审查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有权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抗诉,这是重要的权利救济途径。法律规定,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裁定有误,在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省级检察院审查后,若符合条件会向高级法院提出抗诉,以保障司法公正与当事人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能证明生效判决、裁定有误的证据,为申请抗诉做好准备。
2.详细了解申请抗诉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完整、规范。
3.与检察院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查进度和结果。
结论:
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可向省级检察院申请抗诉,这是权利救济途径。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觉得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误,在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有权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此时当事人可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即省级检察院申请抗诉。若省级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抗诉条件,会向其同级的高级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若您在遇到类似司法程序问题,对权利救济途径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当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拥有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检察院也就是省级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权利,这是司法程序里重要的权利救济途径。
(2)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觉得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在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况下,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3)省级检察院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一旦认为符合抗诉条件,就会依法向其同级的高级法院提出抗诉,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保障司法公正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
申请抗诉需准备充分证据,且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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