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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长时间是法定要求吗?

ask****673 安徽-马鞍山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2025.05.15 08:15:24 346人阅读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长时间是法定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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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08687条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有法定要求。一般来说,检验、鉴定应在30日内完成,经批准可延长。事故认定书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解决方案是及时配合调查,按规定提供材料,若对处理期限有疑问可与对方沟通,如超期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

2025-05-15 08:1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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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405235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840条

你好,你这边交通责任结果是什么?

2025-05-15 09:07:2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增加诉讼请求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诉求与变更诉求的区别对增加诉求与变更诉求含义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是,变更包含了增加,另一种是二者分别为不同的概念。我支持后者。即便在表现形式上,有的原告在变更诉求的申请书上,将两项申请写在了一起,也不能改变二者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证据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以及诉讼法解释只言增加诉求合并审理的规定,都将二者区别开来。主张变更包含增加,并没有法律依据。增加诉求与变更诉求的处理依据一案一由的诉讼要求,当事人仅能在一次诉讼中行使一个请求权。请求权是指基于法律规定请求他人作为或的权利,如债权请求权、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补偿及求偿请求权等。狭义的增加诉讼请求指的是在原来的诉讼请求权下具体的一项或几项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负增加)诉讼请求,如买卖合同纠纷之诉,原诉请求给付货款,现申请增加被告给付违约金的诉求。狭义的增加诉求,应与原诉一并审理。如果原告在原诉请求权之外,增加另外的具体诉讼请求,即违背了一案一由,应引导其另案。如买卖合同纠纷之诉,原诉请求给付货款,现申请增加诉求,向被告追偿原告已经支付下货工人致伤的赔偿款。原告所增加的诉求为求偿请求权,与原诉的债权请求权不一致,笔者认为不能合并审理,应引导其另行。同理,对变更诉求的问题进行应对,如原诉求数额过低或计算错误,申请变更的,笔者认为应予以准许。对于改变原诉请求权的变更诉求,笔者认为应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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