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用别人的土地作为宿营地20年,2020年到现在对方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前几天听说对方公司要破产,我的128000租金还能要回来吗?
关于您租用他人土地作为宿营地且对方公司面临破产的情况,以下是对您能否要回128000元租金的分析: 一、合同有效性及租金支付情况
合同有效性:
若您与对方公司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合同是有效的。
即使对方公司尚未完全办理相关手续,但只要合同签订时对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您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支付租金义务,您的权益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租金支付情况:
您已经支付了128000元租金,这是您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明。
若您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支付事实(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公司返还这笔款项。 二、对方公司破产对租金返还的影响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
当对方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您作为债权人有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在申报债权时,您需要提供与对方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凭证等相关证据。 债权清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由于您的情况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因此在清偿顺序上可能处于较后的位置。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无法要回租金,只是可能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并且可能面临部分清偿的风险。 三、建议措施
及时申报债权:
尽快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债权。 关注破产程序进展:
密切关注对方公司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您的债权清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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