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原来是2024.5.1-2025.4.30缴纳物业费,因为2023年4.30日拿房子验收时,验收单统一交给物业,物业帮忙联系地产整改,但门槛一直没有维修,所以没有缴纳这期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今天贴了告示,将起诉并承担物业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理解您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未整改而暂缓缴纳物业费。从法律角度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物业费缴纳义务和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确实有权主张物业费,但您也可以主张房屋质量问题。2. 关于滞纳金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违约金,但千分之二的日滞纳金标准可能过高。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酌情调整。3. 建议您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 整理保存好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如验收单、照片等)
- 主动联系物业说明情况,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房屋质量问题
- 建议先补缴物业费本金,避免违约金继续累积
- 同时通过书面方式向开发商主张房屋质量问题4. 如果物业坚持起诉,您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应诉,主张减免滞纳金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建议您尽快与物业沟通,争取协商解决。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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