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职工享有停工留薪期权益,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护理由单位负责。
2.为保障职业病职工权益,单位应准确把握停工留薪期规定,按月及时支付工资福利,做好护理安排。职工要积极配合治疗,按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公正、及时地开展确认工作,保障职工合理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权益。
法律分析:
(1)职业病职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由单位按月支付,这保障了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收入,使其能安心接受治疗。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这既考虑了职工的实际治疗需求,又避免了无限制的停工。
(3)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转而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确保了职工在不同阶段都能获得相应保障。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护理由单位负责,体现了单位对职工的责任。
提醒:职工要及时了解自身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按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要依法履行支付工资和提供护理等义务,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1.职业病职工可享停工留薪期,期间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
2.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鉴委确认可适当延长,但最多再延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由单位负责。
结论:
职业病职工享有停工留薪期,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评定伤残等级后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者停工留薪期护理由单位负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职业病职工在接受工伤医疗需暂停工作时,停工留薪期内其工资福利保持不变,这保障了职工在患病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停工留薪期通常为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待遇会按照规定转变为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单位需负责其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这一系列规定充分保障了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职业病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因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以保障自己在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由单位按月支付。
(二)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要及时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而延长停工留薪期,但注意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评定伤残等级后,应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主张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可要求单位负责护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保障劳动者病假休息权,但若员工长期病假后无法恢复工作能力,无论原岗位还是调整岗位都无法胜任,雇主有权在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这并非随意侵犯权益,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专业解答员工申请停薪留职需因病超过一个月无法工作或因特殊环境无法立即返岗。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签署停薪留职合同,并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合同应包含停薪留职期限、工资和社会保障处理、工龄计算等内容。
专业解答要与单位协商,如果主管部门同意,那是可以办理的。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专业解答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专业解答1、挂职或参与合作可得开发收益 意见提出,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2、取得成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3、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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