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借名住院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你好,请问你是怎么借名住院的
伤到什么程度?可以把片子报告发给我。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你
您好具体什么先了解一下
欢迎咨询,具体什么问题电话沟通
你好,会有影响的。可能涉及到无法查询正真的员工是谁了。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说明一下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关于工伤的问题,建议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公租房认租就是对于已经开盘的公租房进行申请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工伤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该申报工伤,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可以申报工伤,这是时间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一个月内申报的,其住院治疗费根据规定报销,如果缴纳社会保险,但超过一个月申报的,那申报之前的治疗费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申报之后的由按照规定报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其工伤全部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只要在一年内申报工伤的,对认定工伤没有影响,只是上述治疗费用报销不同。申张正义团队为你解答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