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晋中法律咨询 > 晋中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网赌6个月后自首会怎样

网赌6个月后自首会怎样

张** 山西-晋中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5.06 10:39:38 396人阅读

网赌6个月后自首会怎样

其他人都在看:
晋中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晋中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参与网络赌博6个月后自首,法律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处理,自首大概率会获得从轻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仅是参与赌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而自首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所以参与网络赌博6个月后自首大概率会获得从轻处理。如果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06 15:48: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参与网络赌博的法律定性分两种情况。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通常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只是参与赌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分为一般情节和严重情节,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于构成犯罪后自首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能免除处罚。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投案如实陈述的,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因此参与网络赌博6个月后自首,大概率会获得从轻处理。

提醒:
参与网络赌博本身存在法律风险,自首虽可争取从轻处罚,但具体量刑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06 15:02:47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构成赌博罪,自首后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量刑幅度内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可免除处罚。

(二)若仅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参与赌博行为,自首后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2025-05-06 14:12:01 回复
咨询我

1.参与网络赌博6个月后自首,法律处理会综合考量。若以营利聚众赌博或把赌博当职业,构成赌博罪,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2.只是参与赌博,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到十五日拘留,并处五百元到三千元罚款。

3.自首是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的,可从轻或减轻;犯罪轻的可免罚。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投案如实陈述的,减轻或免罚。自首大概率从轻处理。

2025-05-06 12:35:01 回复
咨询我

1.参与网络赌博6个月后自首,法律会依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只是参与赌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不同程度的拘留和罚款。
2.自首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违法行为,可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因此,自首大概率会从轻处理。
3.建议主动自首并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同时要认识到赌博危害,远离赌博活动,树立正确价值观和消费观。

2025-05-06 10:51:51 回复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三)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不知道犯罪发生,或者虽然知道犯罪发生,但不知道犯罪人是谁以及虽有个别线索或证据使司法机关对某人产生怀疑,但还不足以据此将其确定为犯罪嫌疑人。2、从诉讼的角度讲,这里的“还未掌握”实际上是指“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司法机关掌握案件的线索和证据能否确定作案人可能犯某罪,是判断罪行被掌握与否的重要标准。3、“还未掌握”与“已经掌握”界限不清时,应当疑罪从轻,即认定为“还未掌握”。“已掌握的罪行”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我国第12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否属于“罪行”必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认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认定或宣告无罪的,尽管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已经掌握并作为涉嫌犯罪予以立案侦查和批捕起诉,也不属于“已掌握的罪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所谓“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倘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则对主动交待的其他罪行不认定为自首,以坦白论。只有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才以自首论。虽然,如果犯罪分子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反而会加重其处罚,但是《刑法》第67条第2款对“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行,在立法上并未作限制,这引发了理论界和实物界对最高人民法院上述限制性解释的广泛质疑。很多学者认为,“其他罪行”,既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不同的异种罪行,也包括与被指控的犯罪性质相同的同种罪行。(注:尽管质疑者的某些观点不无道理,但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尚现行有效,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照。)(四)“其他罪行”只能是不同种类罪行,不能是同种类罪行。如果行为人所犯数罪分别触犯选择性罪名中的不同罪名,如行为人因出售假币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向司法机关交待了运输假币的犯罪事实,尽管司法机关对其运输假币罪不掌握,但对行为人运输假币罪仍不能认定为准自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