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中间人在贷款中是否担责分多种情况,仅介绍且无责任约定通常不担责,以保证人签字、有过错或有新约定时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中间人单纯起到介绍作用,且未参与贷款的责任约定,其与贷款还款等责任无直接关联,无需承担还款等责任。然而,若中间人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时,就要依据约定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若中间人在贷款欺诈等行为中存在故意协助、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对债权人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外,当中间人作出对款项收回负责等新约定时,也要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如果在贷款过程中,你对中间人责任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中间人在贷款中的责任承担要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只是单纯介绍,未参与贷款责任约定,一般无需承担还款等责任。
2.若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中间人要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3.若中间人对贷款欺诈等行为有故意协助、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给债权人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若中间人承诺对款项收回负责等形成新约定,应按约定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中间人在参与贷款事宜时,要明确自身角色和责任,避免随意签字;二是债权人在贷款过程中,要仔细审查中间人身份和责任约定,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中间人仅作介绍,未参与贷款责任约定时,一般无需承担还款等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促成借贷双方相识。
(2)当中间人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情形,要依据约定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这相当于为债务履行提供了担保。
(3)若中间人故意协助贷款欺诈、隐瞒重要信息等有过错行为,导致债权人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其过错行为干扰了债权人的正常判断。
(4)中间人若有承诺对款项收回负责等新约定,就需按照新约定承担责任,这是基于双方新达成的协议。
提醒:中间人参与贷款事务时,要明确自身角色和责任,谨慎签字和作出承诺,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责任而陷入纠纷,不同情况责任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中间人单纯介绍贷款,没参与责任约定,不用承担还款等责任,此时可保留好仅作介绍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若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要清楚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约定担责,签订保证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
(三)不能故意协助贷款欺诈或隐瞒重要信息,否则有过错要赔偿债权人损失,应秉持诚信原则参与贷款事宜。
(四)承诺对款项收回负责等新约定时,要谨慎考虑自身能力和风险,按约定履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专业解答股东对虚假出资需补缴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应按章程规定时间与额度支付出资,货币出资须存入公司账户,非货币资产需完成权属转移。违约股东除补足出资外,还需对已足额出资者负责。股东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债务,可能面临补充赔偿责任,且同一请求不再支持。公司注册管理机构在监管疏忽导致虚假出资时,将受罚款,罚金为虚假出资额的5%至15%。
专业解答股东对虚假出资需补缴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应按章程规定时间与额度支付出资,货币出资须存入公司账户,非货币资产需完成权属转移。违约股东除补足出资外,还需对已足额出资者负责。股东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债务,可能面临补充赔偿责任,且同一请求不再支持。公司注册管理机构在监管疏忽导致虚假出资时,将受罚款,罚金为虚假出资额的5%至15%。
专业解答中国合伙制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需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债权人可向任合伙人追偿。履行义务的合伙人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相应份额。有限合伙企业先用资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专业解答共谋犯罪中,主犯依法受罚:首要分子按集团所有违法行论处,非首者对其直接参与或组织、指挥的犯罪行为负责,法律责任不等同于首要分子,后者全面负责整个集团活动。
专业解答车主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可能无需负责的情况包括:车辆未过户至新车主、被盗车辆事故、卖方保有所有权的分期购车、以及车辆维修期间由修理工人引发的事故。车主需证明车辆已交付修理厂。举证责任主要在车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金融保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