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肇事者垫付医药费后离开,通常不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重点在于逃避法律追究。垫付行为体现一定担责态度,并非逃避责任。
2.判断是否逃逸需综合主客观因素。主观上,若离开是为逃避法律制裁,即便垫付医药费也可能被认定逃逸。比如虽付了钱但怕后续担责而一走了之。
3.客观方面,有合理原因离开且留下联系方式、表明会返回配合处理,一般不构成逃逸,像去通知家属或筹集更多费用。然而,未与伤者及家属沟通、未表明返回意图就擅自离开,存在被认定逃逸的风险。
4.建议肇事者垫付医药费后,与伤者及家属充分沟通,说明离开原因和返回时间,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同时,尽快向交警部门报备情况,积极配合后续处理。
法律分析:
(1)肇事者垫付医药费后离开通常不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核心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垫付行为体现一定担责态度。
(2)判断是否逃逸需从主客观两方面综合考量。主观上,若离开是为逃避法律制裁,即使垫付医药费也可能被认定逃逸。
(3)客观方面,有合理原因离开,如通知家属处理后续、筹集费用等,且留下联系方式表明会返回配合处理,一般不构成逃逸。但未与伤者及家属沟通、不表明返回意图擅自离开,有被认定逃逸的风险。
提醒:
肇事者垫付医药费后离开,务必与伤者及家属做好沟通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避免因沟通不足被误认逃逸。不同案情认定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肇事者垫付医药费后若有合理原因离开,应及时与伤者及家属沟通,说明情况如通知家属处理后续、筹集更多费用等,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表明会返回配合处理,避免被认定为逃逸。
(二)主观上要明确不能有逃避法律制裁的想法,秉持积极担责的态度处理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1.肇事者垫付医药费后离开,通常不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垫付医药费体现担责态度。
2.判断是否逃逸需综合主客观因素。主观上,若为逃避制裁离开,即便垫付也可能认定逃逸。
3.客观方面,有合理原因离开,如通知家属、筹费用且留联系方式,一般不构成逃逸。未沟通、无返回意图擅自离开,有被认定逃逸风险。
结论:
肇事者垫付医药费后离开,通常不算逃逸,但需结合主客观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肇事者垫付医药费这一行为体现了一定的担责态度,并非必然属于逃逸。主观方面,若其离开是为逃避法律制裁,即便垫付了医药费,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客观方面,若有合理原因离开,像通知家属处理后续、筹集更多费用等,且留下联系方式并表明会返回配合处理,一般不构成逃逸;然而,若未与伤者及家属沟通、未表明返回意图就擅自离开,就存在被认定为逃逸的风险。如果遇到此类复杂情况难以判断是否构成逃逸,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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