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后公婆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依法律规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此情况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公婆将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可看作是对儿子儿媳双方的赠与。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当夫妻面临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不过具体分割并非简单平分,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购房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长以及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来确定各自应得份额。
提醒:
若公婆出资买房有特殊意愿,建议提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疑问,可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一)若夫妻双方希望明确该房屋产权归属,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房屋的出资、产权比例等进行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在婚姻生活中,要注意保留与购房出资、装修等相关的证据,如付款凭证、发票等,以防离婚分割财产时出现争议。
(三)若离婚时对房屋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公婆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就按共同财产处理。
2.公婆把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可看作是对他们的赠与,婚姻期间属夫妻共同共有。
3.若夫妻离婚,房子按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原则上权益平等,但会结合购房出资、婚姻时长、对家庭贡献等确定份额。
结论:
婚后公婆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此进行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公婆把房屋登记在儿子儿媳两人名下,可看作是对他们双方的赠与,此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若夫妻日后离婚,一般会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原则上权益平等,但实际分割时会综合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长、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各自份额。若您在婚姻房产等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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