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受贿罪入狱后,赃款还会被继续追缴吗?如果追缴判决书上会注明吗?会有什么司法部门负

受贿罪入狱后,赃款还会被继续追缴吗?如果追缴判决书上会注明吗?会有什么司法部门负

ask****322 江苏-徐州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18.03.13 20:16:17 2874人阅读

受贿罪入狱后,赃款还会被继续追缴吗?如果追缴判决书上会注明吗?会有什么司法部门负责追缴?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05623788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5256条

会被追缴,会注明,检察院,法院都可以

2018-03-14 06:28:26 回复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292条

看判决内容。

2018-03-13 22:15:58 回复

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赃款赃物的性质应由认定。赃款赃物依附于违法犯罪行为。它与犯罪主体实施的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联系。物品、金钱本身并不具有“赃”的性质。谓之赃,是因为它是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主体合法的财产权利的产物,而又存在于诉讼程序中。如果处于诉讼之外无所谓为赃。既然赃款赃物与犯罪行为互为因果,不能分离,那么,只有被裁判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钱物才称之为真正意义的赃款赃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