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儿子在幼儿园上学把手摔骨折了,责任在学校吗?
幼儿园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园受伤,幼儿园一般要担责,除非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您可先和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比如医疗费、护理费等。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孩子在园受伤的证据,像监控视频、就医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让幼儿园承担应负的责任。
2025-04-26 23:09:02 回复
您好!如果在幼儿园里面摔伤,幼儿园显然有责任。后续维权的细节,请来电进一步沟通。
2025-04-24 12:35:16 回复
幼儿园孩子在园内把手摔骨折,学校是否担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过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倾向来看,学校大概率要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分析
学校担责情形 :幼儿园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学校负有较高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是因为学校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楼梯扶手松动、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等)、教师监管不到位(比如孩子在户外活动时老师没有全程照看)等原因导致,那么学校通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免责情形 :如果学校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比如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教师按照规定对孩子进行了安全教育和监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孩子自身突发的、难以预见和防范的原因(如孩子突然自己奔跑摔倒且老师已经及时采取了救助措施),那么学校有可能不承担责任。
建议
- 你可以和学校进行沟通,了解事情发生的具体经过,查看学校是否有相关的监控记录等,同时要求学校提供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证据。
- 如果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学校需要承担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
专业解答1.若儿童在幼儿园内遭受损伤,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除非幼儿园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其已经完全履行了教育和管理职责,此时,幼儿园得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2.若儿童的伤害系由幼儿园外部人员所致,则应由该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若受害者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其受伤之时,幼儿园未能尽到合理的管理职责,那么幼儿园将需承担补充责任。
专业解答在幼儿园内发生儿童摔伤事件后,应如何进行合理赔偿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在于孩子究竟是如何遭受伤害的。通过这一点来判断幼儿园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行为。一方面,幼儿园对儿童负有不可推卸的保护之责,若伤害的确是由于幼儿园在监管或管理上的疏忽所导致的,那么幼儿园应当承担起全部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如果伤害是由其他小朋友的不当行为所引发的,那么幼儿园及其相关责任人(即小朋友的父母)都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解答关于孩子在幼儿园意外摔伤缝针的赔偿问题倘若幼童于在园期间经历意外事故受伤,且因此需进行缝合手术留下疤痕,幼儿园在此状况下理应承担起其法律上的侵权责任。然而,若幼儿园能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据,足以证明自身已经完全履行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管理职责,那么即无需再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民法典》规定:在校学习期间遭受伤害的学生,其责任应由教育机构或加害第三方承担。若教育机构未能完全履行其在职责范畴内应尽之义务,从而引发学生受到了损害,则需依照其过失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而若该种情况是由于第三方闯入校园对学生实施了侵害行为所导致的,那么,应当由该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教育机构也存在过失,那么它同样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关于幼儿园儿童骨折的赔偿问题若儿童于幼稚园期间遭受肢体损伤及骨折的情事发生时,应由侵权方负责支付受害儿童所需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其实施治疗及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对于因伤势导致暂时无法正常工作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同样需予以赔偿。如若上述伤害导致了身体残疾,则当事方还需要额外承担相应的辅助器具购置费用及伤残赔付金。
律师解析 幼儿园孩子在校中暑死亡学校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解析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造成人身侵权的第三人追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第一千二百条、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