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班在等车期间,二年级孩子,一个孩子打了另一个孩子,打了脸三下,诊断结果:被打脸孩子角膜受伤)安排上车的只有一个老师,当时老师站在车门看车里面安排孩子上车,两个孩子在队伍末尾发生了这件事情,然后老师看到后了解经过然后通知两个孩子的带班老师联系家长,现在家长没有明确说需要赔偿但是暗地里说了这个话,一巴掌赔偿5000元,说如果老师态度没有让家长满意,事情没完,托管班老板说这个老师是第一责任人,要扣钱,如果家长起诉,这个老师会承担什么责任
该老师作为职务行为,非第一责任人;在已履行及时制止、通知等基本义务的前提下,赔偿责任应由雇主(托管班)承担,老师个人一般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可能面临内部扣薪等管理处罚
2026-01-13 15:23:25 回复
理解您在处理此次托管班学生冲突事件中的担忧与困惑。在托管服务过程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尤其是因第三方行为导致,确实会给老师带来不小的压力和责任风险。通常,此类事件的责任认定,首先会指向托管机构,而非直接针对老师个人,但老师的具体行为是否得当也会影响其个人责任的承担。
2026-01-12 20:22:26 回复
这事主要责任在托管班,老师属职务行为,家长起诉通常由托管班担责。但老师在履职中有疏忽,托管班担责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老师追偿。建议先和家长积极沟通,诚恳道歉,协商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走司法程序。老板直接扣老师钱不合理,应根据老师过错程度确定是否追偿及比例。
2026-01-12 20:1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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