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的哺乳假珠海规定有什么呢?我在收集这方面的事情,找了很多的资料,所以就想问问事业单位的员工,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根据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关于工资:
一、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哺乳期间计算劳动时间。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止。
二、若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然,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三、女职工哺乳期间,也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哺乳假,是否准许由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最新的,哺乳假珠海的回答如下,产假是指的女性产期产后的休假,产假一般是从分娩前的半个月再到产后的两个半月的时间,也有特殊的情况,可以延长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再加晚婚晚育者产假可延长30天。
2018-03-13 11:32:22 回复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算作劳动时间、生育
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2,经本人申请,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
第二个子女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领导批准。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有条件的单位哺乳假国家规定2018年最新哺乳假政策浙江省: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可以合并使用。
1,可请哺乳假,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
3,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九条规定,哺乳假6个月、生育
第二个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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