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六十岁一般不能认定工伤,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单位通常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但如果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和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工伤。解决方案是先确定和单位关系,若属劳动关系,按工伤认定流程申请;若属劳务关系,按人身损害向单位索赔。
2025-04-21 11:00:34 回复
关于60岁以上人员能否认定工伤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为您分析如下:
1. 法律层面: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工伤认定设置年龄上限。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包括退休返聘),工作中受伤符合"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理论上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 实务难点:60岁以上人员往往已领取养老保险,部分地区社保部门可能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受理。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明确:退休人员再就业,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如受单位管理、定期领取报酬等),仍可认定工伤。
3. 特殊情形:如果是劳务关系(如临时帮工)而非劳动关系,则不能走工伤程序,但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权利。
建议:
- 先确认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 及时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
- 1年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 若被拒绝,可考虑通过行政诉讼或人身损害赔偿维权
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当面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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