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届满一个月内未办离婚手续会被视为撤回申请,若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这是为避免冲动离婚。申请离婚有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离婚证,未申请则撤回。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诉讼离婚。
1.对于有离婚意愿的夫妻,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避免因疏忽导致申请撤回。
2.若离婚过程中遇到分歧,可先尝试沟通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及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办理离婚手续前,充分了解离婚流程和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制度是法律对协议离婚程序的重要规定。在冷静期届满后一个月内未办理离婚手续,按规定视为撤回申请,这意味着此前的离婚登记流程终止。
(2)若双方仍想离婚,必须重新启动申请离婚登记程序,再次经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这五个步骤。
(3)当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时,不能通过协议离婚,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提醒:
协议离婚时一定要注意冷静期及后续办理离婚证的时间,避免因疏忽导致需重新申请。不同离婚情形对应不同解决方式,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一个月内未办离婚手续,双方仍想离婚,应重新进行申请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步骤操作。
(二)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被认定撤回申请。
(三)若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没办离婚手续,会被视作撤回申请。若还想离,得重新申请。
2.申请离婚要走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步。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要一起到登记机关领离婚证,没申请则撤回申请。
3.若双方对离婚事项谈不拢,一方可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
结论: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一个月内未办离婚手续视为撤回申请,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无法达成一致可起诉离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登记申请有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得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没申请则视为撤回。这是为避免冲动离婚,给双方更多时间慎重考虑。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走一遍申请离婚登记流程。若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法律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同时,也力求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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