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债务人死亡,其生前债务并非必然消灭。按照法律规定,可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
(2)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过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若超过遗产价值,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此限。
(3)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可不承担偿还责任。
(4)当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生存的一方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在债务人死亡后,应先明确债务性质,再向遗产继承人或配偶等主张自己的权利。
提醒:
债权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不一定消失。若债务人生前有遗产,其生前债务会用遗产偿还;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继承人继承遗产时需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1.确定债务性质。债权人要先判断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2.向相关人员主张自己的权利。若为个人债务,向遗产继承人主张,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可要求生存一方偿还。
3.关注继承人态度。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偿还。
结论: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必然消失,债权人可依债务性质向遗产继承人或配偶等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债务人生前债务需用其遗产偿还。继承人继承遗产时,要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税款和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所以债权人在债务人死亡后,应先确定债务性质,再决定向谁主张自己的权利。若您在债务追讨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一)先判断债务性质,若为债务人个人债务,查看其是否有遗产以及有无继承人。若有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遗产,可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能要求其偿还。
(二)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直接要求生存的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专业解答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要是有人消失不见达四年,或者因为发生了意外事故,这人消失了两年,那他的家人、亲戚朋友或者其他跟他有利益关系的人都可以申请法院正式宣布这个人已经不在世上了。就好比说,如果那个欠债的人突然不见了踪影,债权人作为跟他有利益关系的人,就可以根据这条法律条款去法院申请,让法院宣布这个人已经去世了。
专业解答告诉你个事情,不是说欠债的人走了,债就消除了。咱们国家《民法典》里面说得很清楚,第577条,说的就是一个人不按规矩办事,该赔的他得赔。就算这个人没了,那他没完成的合同责任还在那里,除非有其他法律说了算,或者合同上有明确条款让这玩意儿消失掉。那如果人死了之后,他的后人或者财产继承人继承了他的东西,那这些后代就应该负责还钱,按法律和合同来。
专业解答其实在法律上,债务人死掉以后他留下的财产既包括他欠我们的钱,也包括他自己有过的钱财,所以这些东西都应该用来还债才对。假设他欠咱们的钱比他手里剩下的钱多,也就是说遗产不够还债的话,那么我们作为债权人还是有权去法院请求分得遗产来替他还债的,或者找别的办法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从现在的法律来说,债务人死掉了,他欠我们的债可不能因为他不在人世就自动消失了,我们作为债权人还是有权利去追讨这笔债款的。
专业解答这时候,继承人可以选择不还那部分超出了遗产价值的钱,除非他自己愿意付出来。而要是继承人不想继承家产的话,那他们就不用管这些债务。所以说,只要有人去世了,债务可不是什么都不用说了就能消失。继承人得看实际遗产值多少来决定怎么还债,除非他们主动放弃继承。如果遗产丰富到能还得出清所有债务,那么债务自然也就没了。但要是遗产不够还完债务,继承人就可以选不还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钱。
专业解答当我们把原本存在的债主和欠钱的那个人之间的欠款给结了之后,也就是不再有这个债务关系了,这时候那个债主享受的相应权益也就跟着消失,除非是法律上还有特别的要求或者双方之前有另外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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