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本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开发商负责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贷款成功后索要贷款合同,开发商说“购房按揭合同银行是不给贷款人”,这样合法吗?,是否会对贷款人有不利??
这个是不合法的,因为你购买的商品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里面已经明确注明了,你是各有一本合同的。
同时贷款合同是由银行或开发公司直接给贷款人的,如果出现此问题你不用担心
你开始还款了没有?还款账户是否正确?如何辨别,你可以通过自己的账户,银行去查询你所贷款的信息。如果有贷款信息,你就直接找到贷款银行,信贷部门,找直接领导人。如果仍解决不了问题,直接打电话投诉。效果立竿见影的。
赶紧查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