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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行为认定的要素不包括什么内容

王** 湖南-湘潭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3.29 01:06:22 348人阅读

盗窃行为认定的要素不包括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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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占有意图不算盗窃要素。盗窃得是非法占有目的,像租赁、借用这种正当占有财物就不是盗窃。

公开且经权利人同意获取财物,不在盗窃认定范围内。盗窃多是秘密窃取,经同意拿取财物不构成盗窃。

财物来源合法与否,不是认定盗窃关键。哪怕财物来源不合法,未经允许窃取也可能涉嫌盗窃。

不知财物归属,同样不是认定要素。无合法依据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就可能被认定为盗窃。

2025-03-29 06:4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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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法占有意图、公开经同意获取财物、财物合法来源、知晓财物归属情况等不属于盗窃行为认定要素。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有合法占有意图,像基于租赁、借用关系占有财物,这是正当合法的,并非盗窃。公开且经权利人同意获取财物,不符合盗窃秘密窃取的特征,不构成盗窃。财物来源是否合法不影响盗窃认定,即便财物来源不合法,未经允许窃取同样可能构成盗窃。不知财物归属情况也不影响,只要无合法依据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就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盗窃认定主要聚焦于非法占有目的和秘密窃取行为。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涉及盗窃认定方面的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判断自身行为是否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29 05:2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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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行为认定有其特定范围,诸多情况不包含在认定要素内。合法占有意图不属于盗窃认定要素,盗窃的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基于正当关系如租赁、借用而占有财物并非盗窃。
2.公开且经权利人同意获取财物的行为不在盗窃认定要素范畴,盗窃一般具有秘密窃取特性,经权利人明确同意取得财物不构成盗窃。
3.财物来源合法与否并非盗窃认定要素本身,即便财物来源不合法,未经允许窃取也可能构成盗窃。
4.不知财物归属情况本身不是认定要素,无合法依据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就可能被认定为盗窃。

建议: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判断是否构成盗窃,需从非法占有目的、秘密窃取行为等核心要素出发,综合分析具体情形,避免将不构成盗窃的行为错误认定。同时,对于财物的占有关系及获取方式等要仔细甄别。

2025-03-29 04:49: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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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盗窃要求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基于正当关系如租赁、借用而占有财物,因其具有合法占有意图,并非盗窃。例如因租赁关系占有车辆,按约使用,不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

(2)公开且经权利人同意获取财物不符合盗窃特征。盗窃一般是秘密窃取,经权利人明确许可取得财物,不构成盗窃。比如经人同意拿走对方房间里的东西。

(3)财物来源是否合法不影响盗窃认定。即便财物来源不合法,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窃取,同样可能构成盗窃。比如偷取他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

(4)不知财物归属,若无合法依据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也可能被认定为盗窃。如误将他人财物当作无主物拿走。

提醒:
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盗窃要紧扣非法占有目的和秘密窃取特征,遇到相关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29 04:2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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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占有意图不属于盗窃认定要素。盗窃必须是抱着非法占有的目的,像通过租赁、借用等正当途径占有财物的,不算盗窃。

(二)公开且经权利人同意获取财物的行为,不在盗窃认定范围内。盗窃一般是秘密进行的,经权利人同意取得财物不构成盗窃。

(三)财物来源合法与否不是盗窃认定关键。哪怕财物来源不合法,未经允许去偷取也可能构成盗窃。

(四)不知财物归属情况也不是认定要素。只要没有合法依据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就可能被认定为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强调了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符合上述认定要点。

2025-03-29 02:28:09 回复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盗窃罪的量刑是主要根据犯罪的数额进行量刑标准的,根据数额的量,那么可以判刑的最低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分析如下文,与您一起进行探讨。二、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三、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五、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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