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要约邀请本身不构成合同,但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要约邀请经对方承诺后可构成合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它仅为引诱他人发出要约的行为,不具备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而合同成立需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要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当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且承诺生效时,合同才成立。所以通常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构成合同。然而,如果要约邀请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并表明受其约束等,就会被视作要约,经对方承诺后合同即成立。若你在合同相关方面存在疑问,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 通常,要约邀请不算合同。它是吸引别人发要约的表示,像拍卖、招标公告,不包含合同主要条款。
2. 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想和别人签合同的表示,内容明确,要约人受其约束。受要约人承诺生效,合同就成立。
3. 若要约邀请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含主要条款且表明受约束,就会被当要约,对方承诺后能构成合同。
1. 通常要约邀请本身不构成合同,它是吸引他人发出要约的表示,像拍卖、招标公告等,不包含合同成立主要条款。合同成立需经历要约和承诺两阶段,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要约人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且生效时合同成立。
2. 但如果要约邀请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如包含主要条款、表明受其约束等,就会被视为要约,经对方承诺后可构成合同。
3. 解决措施与建议:在商业活动中,发出要约邀请的一方要明确其性质,避免因表述不当使要约邀请被认定为要约。接收方则需准确判断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避免误解。双方都要谨慎审查相关内容,确保交易符合自身意愿和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1)通常要约邀请并非合同,它旨在吸引他人发出要约,像常见的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就是典型例子,其不具备合同成立所需的主要条款。
(2)合同成立需历经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有订立合同意愿的意思表示,内容要具体确定,且要约人受其约束。当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且承诺生效,合同才正式成立。
(3)若要约邀请内容满足要约条件,如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表明受约束等,就会被当作要约,经对方承诺后能构成合同。
提醒:在商业活动中,要仔细区分要约邀请和要约,避免因误判而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区分要约邀请和要约很关键。要判断一个表示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就看其内容是否具体确定,是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比如常见的拍卖公告、招标公告一般是要约邀请,因其未包含合同成立主要条款。
(二)明确合同成立流程。合同成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发出要约后,等对方作出有效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才成立。
(三)关注要约邀请转化。如果要约邀请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像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表明受其约束,就会被视为要约,经对方承诺可构成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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