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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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在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情形,或发现对方有隐藏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时可反悔,否则法院一般认定协议有效驳回反悔诉求。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有特定情形。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受欺诈、胁迫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另外,离婚后发现对方在订立协议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若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法院会维护协议效力。如果您在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遇到疑问,不确定是否符合可反悔的情形,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反悔分两种情况:
一是签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方一年之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时效从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算起。
二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能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无上述情况,法院会认定协议有效,驳回反悔诉求。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通常在两种法定情形下可反悔。一是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方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且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二是离婚后发现对方在订立协议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能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遇到欺诈、胁迫情形,受损害方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起撤销协议的诉讼。
2. 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财产行为,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
3. 若不存在法定情形,应尊重财产分割协议,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可反悔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是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但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第二种是离婚后发现对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若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法院一般认定协议有效,会驳回反悔诉求。
提醒:
若要反悔财产分割协议,需及时注意法定情形和时间限制,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被欺诈、胁迫,受欺诈、胁迫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在订立协议时隐藏、转移等损害己方财产权益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没有上述法定情形,反悔诉求通常会被法院驳回,所以要谨慎考虑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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