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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未分配利润但账上没钱能注销吗

吴** 辽宁-沈阳 破产清算咨询 2025.03.17 16:20:33 349人阅读

公司有未分配利润但账上没钱能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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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算工作: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全面清算,明确债权债务状况,对未分配利润做好去向记录和处理方案。
(二)通知债权人:及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若发现资不抵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三)出具报告:清算结束后,制作详细的清算报告,提交给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四)申请注销:在清算报告得到确认后,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进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025-03-17 21:0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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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有未分配利润但账上没钱,理论上能申请注销,不过要走法定程序。
2. 先对公司清算,理清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确定未分配利润去向和处理方式,若有应给股东的利润未支付,需说明情况并依规处理。
3.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清偿债务,资不抵债则进入破产清算。
4. 完成清算后制作报告,经相关方确认,再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终止。按规定完成程序,没钱也能注销。

2025-03-17 19:3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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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有未分配利润但账上没钱,按规定完成清算等法定程序后可以申请注销。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销需完成法定程序。当公司有未分配利润但账上没钱时,要先对公司进行清算,涵盖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工作。对于未分配利润,即便账上没钱,也要明确其去向及处理方式。若存在股东应分配而未支付的利润,需向股东说明情况并依规处理。并且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务清偿,若资不抵债则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完成清算后,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然后就可以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如果您在公司注销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完成注销事宜。

2025-03-17 19:0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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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未分配利润但账上没钱理论上可注销,需完成法定程序。

首先要开展清算工作,全面清理公司债权债务,明确未分配利润去向与处理办法。若存在应分配给股东却未支付的利润,要向股东说明并依规处理。
接着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清偿债务,若资不抵债则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完成清算后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最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建议公司在清算过程中,详细记录每一项债权债务及利润分配情况,确保信息准确透明。同时积极与股东和债权人协商,争取理解与支持,顺利完成注销程序。

2025-03-17 18:2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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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有未分配利润但账上没钱可注销,不过法定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清算环节是关键,需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合理分配剩余财产,对未分配利润要明确其去向与处理办法。
(2)若存在股东应分配却未支付的利润,公司要向股东说明实际情况,并依据规定妥善处理,保障股东权益。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清偿债务是重要步骤。若公司资不抵债,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完成清算后,需制作清算报告,并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之后才能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提醒:
公司注销程序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在注销前咨询专业人士,确保按规定操作,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2025-03-17 17:25:49 回复

解答如下,一、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处理:该企业虽然属于个人投资企业,但需要区分是属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还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两者的处理是不同的。如果是个人独资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则应依据下列规定进行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91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所取得的利润则按上述规定处理即可。二、如果不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即:您所述的该个人投资的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则对于您所说的清算后所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同时,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企业清算所得中所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实质为个人从公司取得的红利性质收入,需要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上处理无论是小规模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都是一样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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