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营口法律咨询 > 营口环境污染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 环境侵权个人可以起诉吗

环境侵权个人可以起诉吗

董** 辽宁-营口 环境污染民事诉讼咨询 2025.03.17 12:00:45 307人阅读

环境侵权个人可以起诉

其他人都在看:
营口律师 环境保护律师 营口环境保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确认自身权益受损后,收集能证明人身、财产受损害以及侵权行为存在的初步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启动法律程序。
(三)在诉讼过程中,关注侵权人举证情况,若侵权人无法证明其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个人可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025-03-17 15:51:19 回复
咨询我

1.  个人有权对环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他人受损,侵权人要担责。只要个人人身、财产因环境侵权受损,就符合起诉条件。
  2.  起诉时,个人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自身损害和侵权行为存在。环境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证明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等。
  3.  若侵权人无法举证,需承担不利后果。个人起诉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

2025-03-17 13:57:3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个人能对环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起诉时提供初步证据,侵权人承担部分举证责任,个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多种民事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需承担侵权责任。当个人的人身、财产因环境侵权受损,其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满足民事诉讼起诉条件。个人起诉时只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自身损害和侵权行为存在。环境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证明其行为与损害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等,若无法举证,侵权人要担不利后果。个人起诉后,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环境侵权相关问题,对诉讼流程和证据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17 13:50:49 回复
咨询我

1. 个人有权对环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依据现行法律,环境侵权致他人损害,侵权人需担责。只要个人人身、财产因环境侵权受损,就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符合起诉条件。
2. 个人起诉环境侵权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自身损害和侵权行为存在。同时,环境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证明其行为与损害间无因果关系等,若举证不能则承担不利后果。
3. 个人起诉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建议个人在遇到环境侵权时,及时收集相关初步证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环境侵权行为的监管,提高侵权成本,减少此类行为发生。

2025-03-17 13:18: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个人具备对环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当个人的人身或财产因环境侵权受损,就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满足民事诉讼起诉条件。例如个人因周边工厂污染导致农作物减产,此时就可提起诉讼。
(2)个人起诉需提供初步证据,用以证明自身损害以及侵权行为存在。比如保留因污染导致生病的医疗诊断证明等。
(3)环境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证明其行为与损害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等。若其无法举证,就需承担不利后果。
(4)个人起诉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提醒:个人提起环境侵权诉讼时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管初步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17 13:04:0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环境侵权行为的产生是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具有复杂的复合结构。首先,随着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能力空前增强,对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急剧增长,由此,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的环境问题,如酸雨、臭氧层破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一)行为主体的不平等性平等性是民事主体的显著特征,一般侵权行为基本上属于“个人损害”,侵权行为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然而,在环境侵权这一新型的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中,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侵权行为人多为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具有特殊经济、科技、信息实力和法律地位的工商集团或企业集团,这些集团在规模上大型化,甚至巨型化,在工艺技术上高科技化,因而危险性显著增强,出现了核辐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严重侵权事件,致使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之重心发生转移,由传统个人之间的侵害转移到危险活动之损害。然而,作为侵权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和市民。在他们面临侵害的情况下,或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对自身的损害听之任之;或是由于能力的不足而使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法律救济。(二)行为方式的间接性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多属于直接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在环境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首先作用于环境这个载体,然后,再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人及其财产造成损害。而且,环境污染侵害中污染物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这些污染物要么借助于环境中的空气或水而作用于受害人,要么是通过环境破坏致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作用于受害人,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受害人。

您好,关于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环境侵权行为的产生是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具有复杂的复合结构。首先,随着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能力空前增强,对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急剧增长,由此,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的环境问题,如酸雨、臭氧层破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一)行为主体的不平等性平等性是民事主体的显著特征,一般侵权行为基本上属于“个人损害”,侵权行为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然而,在环境侵权这一新型的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中,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侵权行为人多为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具有特殊经济、科技、信息实力和法律地位的工商集团或企业集团,这些集团在规模上大型化,甚至巨型化,在工艺技术上高科技化,因而危险性显著增强,出现了核辐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严重侵权事件,致使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之重心发生转移,由传统个人之间的侵害转移到危险活动之损害。然而,作为侵权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和市民。在他们面临侵害的情况下,或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对自身的损害听之任之;或是由于能力的不足而使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法律救济。(二)行为方式的间接性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多属于直接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在环境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首先作用于环境这个载体,然后,再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人及其财产造成损害。而且,环境污染侵害中污染物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这些污染物要么借助于环境中的空气或水而作用于受害人,要么是通过环境破坏致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作用于受害人,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受害人。

对于国际环境法怎样界定环境侵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国际环境法如何界定环境侵权环境侵权行为的产生是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具有复杂的复合结构。首先,随着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能力空前增强,对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急剧增长,由此,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的环境问题,如酸雨、臭氧层破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一)行为主体的不平等性平等性是民事主体的显著特征,一般侵权行为基本上属于“个人损害”,侵权行为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然而,在环境侵权这一新型的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中,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侵权行为人多为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具有特殊经济、科技、信息实力和法律地位的工商集团或企业集团,这些集团在规模上大型化,甚至巨型化,在工艺技术上高科技化,因而危险性显著增强,出现了核辐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严重侵权事件,致使现代社会权益侵害现象之重心发生转移,由传统个人之间的侵害转移到危险活动之损害。然而,作为侵权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和市民。在他们面临侵害的情况下,或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对自身的损害听之任之;或是由于能力的不足而使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法律救济。(二)行为方式的间接性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多属于直接侵权行为,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在环境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首先作用于环境这个载体,然后,再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人及其财产造成损害。而且,环境污染侵害中污染物往往是肉眼看不见的,这些污染物要么借助于环境中的空气或水而作用于受害人,要么是通过环境破坏致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作用于受害人,而不是直接作用于受害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环境保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