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决定,当事人要及时收集合理理由和相关证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申请复议。
(二)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需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三)对已生效裁判的抗诉决定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同样准备好合理理由与证据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 若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决定,当事人能申请复议。
2.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收到决定书7日内,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公诉。
3. 对生效裁判的抗诉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4. 申请复议要按法定程序和期限,有合理理由与证据,保障申请被受理支持。
结论:
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决定,当事人可申请复议;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公诉;对已生效裁判的抗诉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是重要原则。给予当事人在检察院作出相关决定后申诉或申请复议的权利,是为了让其能表达异议。当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决定时,当事人申请复议,能进一步争取权益。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以及对已生效裁判的抗诉决定不服申请复议,都是法律赋予的合理救济途径。不过,当事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出申请,并且要有合理理由和相关证据支持,这样才能增加复议申请被受理和支持的可能性。如果您在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时,不确定具体操作和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当事人在检察院作出相关决定时有救济途径。若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决定,当事人能申请复议;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已生效裁判的抗诉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此举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让复议申请更易被受理和支持,当事人要做到:
1.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出复议申请,不能错过时间节点。
2. 提出复议需有合理理由,要以事实为依据。
3. 准备好相关证据,用证据支撑自己的复议请求。
法律分析:
(1)当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决定时,当事人拥有申请复议的权利,这为当事人提供了对检察院决定进行再次审查的途径。
(2)对于被害人,如果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这能保障被害人推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诉求。
(3)若对已生效裁判的抗诉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给予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抗诉决定表达异议的机会。
(4)当事人申请复议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进行,并且要有合理理由和相关证据支持,这样才能增加复议申请被受理和支持的可能性。
提醒:
申请复议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期限,准备充分合理理由与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析 驳回抗诉能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律师解析 驳回抗诉能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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