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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方在探视权行使时不让接走孩子属于侵犯探视权。遇到此类情况,应采取合理方式解决。
2. 双方可先尝试协商,明确探视的具体方式和时间,以此消除误解分歧,友好解决问题。
3. 若协商无果且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探视权,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教育、警告,促其履行协助义务。
4. 若对方仍拒不配合且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5.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且未就探视权诉讼,可先就探视权问题向法院起诉,获得生效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2025-03-14 16:3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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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方在探视权行使时不让接走孩子,这种行为侵犯了探视权。此时双方应优先尝试协商,确定探视权的具体方式和时间,以此消除彼此的误解或分歧。
(2)若协商没有结果,且存在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探视权的情况,那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进行教育和警告,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
(3)如果对方依旧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4)若双方是协议离婚且未就探视权诉讼,可就探视权问题向法院起诉,等获得生效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
遇到探视权纠纷,应理性处理,依法维权。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咨询。
2025-03-14 14:5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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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对方在探视权行使时不让接走孩子,可先与对方协商,确定清楚探视的具体方式和时间,把彼此的误解或分歧消除。
(二)若协商没有效果,要是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了探视权,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让其履行协助的义务。
(三)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被罚款、拘留。
(四)若双方是协议离婚且没就探视权进行诉讼,可向法院起诉探视权问题,等拿到生效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03-14 13:0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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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方不让接走孩子探视,属于侵犯探视权。
2. 双方可先协商,明确探视方式和时间,消除分歧。
3. 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协商无果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教育、警告对方,促其配合。
4. 对方仍不配合且情节严重,会面临罚款、拘留等措施。
5. 协议离婚未诉讼探视权的,可起诉,获生效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2025-03-14 11:5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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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方在探视权行使时不让接走孩子属于侵犯探视权行为,可先协商,协商无果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未诉讼的可先起诉再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当对方在探视权行使时不让接走孩子,这显然侵犯了探视方的合法权利。双方应先通过协商,确定清晰的探视方式和时间,以化解分歧。若协商不成,若已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教育、警告等措施促使对方履行协助义务,情节严重的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若是协议离婚且未就探视权诉讼,可先向法院起诉,获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在探视权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03-14 10:25: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