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两类罪犯及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未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保外后或继续危害社会,威胁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自伤自残的罪犯主观恶意逃避刑罚,违背刑罚目的与监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未减为有期徒刑前,一般也不适用。
2. 解决措施与建议:对于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监狱等监管部门应加强评估审核,确保危险排除后再考虑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自伤自残的罪犯,要加强教育与心理疏导,让其认识到服刑意义。对死缓、无期徒刑未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严格执行规定,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法律分析: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若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存在社会危险性,如保外后可能继续犯罪危害社会、威胁公共安全等,按照法律规定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以保障社会秩序和安全。
(2)自伤自残的罪犯,因其主观上是为逃避服刑,违背刑罚目的和监管规定,所以也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3)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未减为有期徒刑前,一般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提醒:暂予监外执行的判定有严格法律标准,不同案情适用情况不同,如有相关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在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时,要严格审查罪犯是否属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可通过调查其犯罪情节、过往表现等进行综合判断。
(二)仔细甄别罪犯是否存在自伤自残行为以逃避服刑,查看相关医疗记录、监控画面等证据。
(三)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其未减为有期徒刑前,一律不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1. 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两类情形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一是保外就医可能危害社会的,这类人出来可能继续犯罪,威胁社会秩序,所以不行。
2. 二是自伤自残的罪犯,他们想借此逃避服刑,违背刑罚目的和监管规定,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3. 被判死缓、无期徒刑的,在没减为有期徒刑前,通常也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结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以及自伤自残的两类情形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未减为有期徒刑前,通常也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解析: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特殊方式,目的是出于人道主义等合理考量。但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若允许其监外执行,他们可能继续危害社会,破坏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自伤自残的罪犯是主观恶意逃避服刑,违背刑罚目的与监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未减为有期徒刑前,通常也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如果大家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专业解答监外执行适用于特定法定条件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嫌疑人/被告人;生活不能自理且执行期间风险可控。这些情况旨在保障个人特殊权益并确保社会安全。
专业解答暂予监外执行无严格时限,但遇法定收监情况,社区矫治部门可提议,刑期届满者需办手续。期间,监外时间计入刑期。原因消失且刑期未满者须回狱,满则释放。裁定机关因犯罪类型而异,如法院决定审判前移送的罪犯,有期徒刑、拘役或减为有期徒刑者,若患重病、怀孕、哺乳或无法自理,可暂予监外执行。无期徒刑者满足哺乳条件也可。社区矫治机构认为应收监,需提交建议书,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并通知相关机构。
专业解答暂予监外执行无严格时限,但遇法定收监情况,社区矫治部门可提议,刑期届满者需办手续。期间,监外时间计入刑期。原因消失且刑期未满者须回狱,满则释放。裁定机关因犯罪类型而异,如法院决定审判前移送的罪犯,有期徒刑、拘役或减为有期徒刑者,若患重病、怀孕、哺乳或无法自理,可暂予监外执行。无期徒刑者满足哺乳条件也可。社区矫治机构认为应收监,需提交建议书,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并通知相关机构。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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