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因为触犯了法律,涉嫌经济诈骗罪,被抓了起来,一宣判了,他对判决不满意,申请了二审,二审终审判决,到高院申诉还开庭吗?
你所提的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现在法院已经依法立案审查,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经过审查发现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作出再审裁定,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原审法院审理,如果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你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第二审维持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因此决定再审之后应当首先推翻维持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再指令第一审法院受理。如果要开庭审理应当从第一审法院开始。
2018-03-08 09:01:48 回复
申诉立案 后,只是进入申诉复查程序,可以书面审理,也可以组织当事人听证或询问当事人,申诉复查认为符合民诉法200条规定的应当 再审的条件 的,会裁定将该案进行再审。裁定送达后,高院立案庭依据上述裁定,将该案立再审案号,并移送 再审合议庭 审理,再审期间可以书面审理,也可以组织开庭审理。也就是说再审审理期间可以开庭审理,申诉复查期间不存在开庭的情况。
2018-03-08 08:55:4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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