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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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离婚后继续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
这种关系和婚姻关系存在本质区别。婚姻关系受法律全面保护,而同居关系相对松散。
(2)同居期间,双方不存在夫妻间法定权利义务。
不存在相互扶养义务,一方遇到困难,另一方在法律上没有必须帮扶的责任;也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除非有遗嘱指定。
(3)同居财产分配有规则。
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比如一方独自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难以区分的按共有财产处理,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就根据出资等合理分配。
(4)子女抚养方面,同居期间生育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
双方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抚养权,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提醒:
处理同居相关问题时,要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涉及财产和子女问题,建议保留证据,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
如今法律不再承认 1994 年 2 月 1 日后的事实婚姻。离婚后继续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我曾处理过类似案件例子,很多人在这方面存在认知误区。
同居和婚姻差别大。同居时双方没有夫妻间法定权利义务,像互相扶养、继承遗产这些都没有。我见过因此产生纠纷的。
同居财产方面,能证明是个人的归个人,分不清的通常按共有处理,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按出资分配。
子女抚养上,和婚生子女权利一样,按实际情况定抚养权、支付抚养费 。
结论:
离婚后共同生活属同居关系,非婚姻关系,1994 年 2 月 1 日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同居关系在权利义务、财产及子女抚养上有别于婚姻关系。
法律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里,1994 年 2 月 1 日是个关键时间节点,之后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离婚后继续共同生活,这种状态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双方不存在夫妻间法定的权利义务,像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都没有。财产方面,能明确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难以区分的通常按共有财产对待,有约定依约定,没约定则根据出资等合理分配。而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和婚生子女权利相同,双方要按实际情况确定抚养权并支付抚养费。如果在同居关系中遇到相关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现在法律确实不承认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的事实婚姻,离婚后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
1. 关于权利义务
同居期间双方不具备夫妻间法定权利义务,如相互扶养义务和继承对方遗产权利。这意味着在生活中,双方无法像夫妻一样在法律层面获得相应保障。所以人们应明确自身在同居关系中的权益状况。
2. 关于财产处理
同居财产能证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难以区分的按共有财产处理,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出资等合理分配。建议同居双方对重要财产进行书面约定,明确归属。
3. 关于子女抚养
同居期间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双方依实际情况确定抚养权、支付抚养费。双方要以子女利益为重,妥善协商并履行抚养责任。
(一)如果想明确自身权益,对于财产方面,同居双方最好提前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各自财产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关于子女抚养,应协商好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形成书面协议。
(三)若涉及重大事务,比如共同购房等,要保留好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专业解答未经合法婚姻登记,无论时间多久,不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未经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的男女关系,广义上包括有长期共同生活愿望并已实际开始的类似夫妻生活,狭义上仅指无配偶且未登记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
专业解答同居是两个成年人基于各种原因选择短暂共同居住的现象,但法律并不视其为正式婚姻,仅作为临时住宿模式。而合法婚姻经过注册登记,得到社会和法律认可与保护。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事实婚姻已不被承认,只认可合法婚姻。
专业解答离婚后住在一起是否算事实婚姻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定,我国法律中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其他情况下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而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
专业解答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接触在一起没有领结婚证的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婚姻,但是,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以后,这种不领结婚证,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所谓事实婚姻根本就不受保护,如果要离婚的话,也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专业解答现在男女双方有孩子没领证只能算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事实婚姻,如今新婚姻法中已经取消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没有领结婚证一起生活是同居,这种情况目前也比较普遍。如果双方分手,涉及到孩子抚养权争夺,可以参考婚生子的处理方式。
律师解析 现在事实婚姻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其次,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三)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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