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仲裁一裁终局是基本原则,裁决作出后,通常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起诉,目的在于确保仲裁的高效性与权威性,避免纠纷陷入无休止的处理程序。
(2)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当出现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范围、程序违法、证据伪造、对方隐瞒关键证据、仲裁员违法违纪等情况时,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只有在裁决被成功撤销后,当事人才能够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
提醒:
若对仲裁裁决有异议,先看是否符合可撤销情形,及时收集证据申请撤销裁决。处理纠纷时,注意仲裁一裁终局规则,谨慎选择解决方式。
(一)如果发现新证据但裁决不存在可撤销情形,那就只能接受仲裁结果,不能重新起诉或仲裁,因为一裁终局制度要维护其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要是怀疑裁决存在可撤销的情况,比如怀疑证据伪造等,要及时收集证据,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等裁决被撤销后,就能够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通常仲裁裁决作出后,哪怕发现新证据,也不能就同一纠纷重新起诉,这旨在维护仲裁的高效性与权威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可打破这一规则。若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特定情形,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些情形包括:不存在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系伪造;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正裁决的关键证据;仲裁员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只有在裁决被成功撤销后,当事人才能够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此既保障仲裁的效率,又通过法定程序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裁决。
结论:
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作出后,即便发现新证据,不能就同一纠纷重新起诉,不过存在特殊可撤销裁决情形。
法律解析: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同一纠纷,仲裁委或法院通常不受理。这是为了确保仲裁的高效性和权威性。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范围、仲裁程序违法、证据伪造、对方隐瞒关键证据、仲裁员违规等,当事人能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只有在裁决被撤销后,才能够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规定既保障了仲裁的效率,又兼顾了公平公正,给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提供了救济途径。如果大家在仲裁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专业解答商事仲裁裁决以后发现新证据的情况下也不能上诉,因为仲裁本来就是一裁终局制,在仲裁裁决书当中也有明确的标注,不服仲裁裁决的法律救济途径,如果已经超过了6个月,在超过6个月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书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是必须要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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