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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已经进入公司一个多月了了,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呢?
双倍工资赔偿计算时间从企业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后至一年期限之间,即最长可以计算十一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您好,针对您的定金双倍返还的规定是哪些内容问题解答如下,定金双倍返还的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最高人民《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的履行制度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重点)(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时,自己可以拒绝履行的权利。(2)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未履行时,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3)不安抗辩权(难点)概念: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自己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条件:为防止当事人滥用不安抗辩,法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你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也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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